廣大市民朋友:
當前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復雜嚴峻,為嚴格落實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策略,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疫情防控,有效阻斷傳播途徑,筑牢疫情防控堅固防線,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縣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決定,在全縣范圍內實行疫情防控有獎舉報制度,面向廣大市民有獎征集線索,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發現瞞報近14天內國內重點地區旅居史、境外旅居史的人員,經查情況屬實,給予獎勵500元。
二、發現瞞報與確診病例、疑似病例、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人員,經查情況屬實,給予獎勵500元。
三、發現未按要求嚴格執行居家健康監測管控措施,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私自外出等活動的人員,經查情況屬實,給予獎勵200元。
四、發現健康碼、行程碼異常,且未及時報備擅自外出的人員,經查情況屬實,給予獎勵100元。
五、發現舉辦會議、會展、文藝匯演、廟會、紅白喜事以及大型銷售促銷等超過規定人數(5桌或50人)的聚集性活動,未按程序報備或未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,經查情況屬實,視情給予獎勵100—500元。
六、發現對購買四類藥品(退燒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)的顧客未進行實名登記的零售藥店、衛生室、診所,經查情況屬實,給予獎勵200元。
七、發現擅自接診發熱病人的衛生室、診所,經查情況屬實,給予獎勵300元。
八、發現進口冷鏈食品經營主體存在“八不”行為(不落實提前24小時報備、不配合集中監管、不進入監管專倉檢測消毒、不使用“山東冷鏈”、不索證索票、不分區存放、不亮碼銷售,以及不執行省、市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為)的,經查情況屬實,給予獎勵300元。
九、發現哄抬物價、囤積居奇等市場投機行為的企業或個人,經查情況屬實,視情給予獎勵100—300元。
十、發現超市、藥店、衛生室、診所、餐飲單位等公共場所未按規定測量體溫、進行消毒、從業人員未戴口罩等不規范行為的;發現機關企事業單位未按規定進行信息登記、消毒管理、測量體溫行為的,經查情況屬實,視情給予獎勵50—300元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3月15日之日止。多名舉報人分別舉報同一事實的,獎勵最先舉報人;兩人或兩人以上聯合舉報的,按一個舉報線索獎勵。線索確認屬實后,由博興縣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通知并兌現獎勵。
舉報電話:0543—2556789。望廣大市民積極提供線索,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力量,縣委領導小組(指揮部)將嚴格為線索舉報人保密。
本通告由博興縣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縣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
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
2022年1月20日